学生投诉流程 & Form

涉及遵守标准的学生投诉

美国律师协会(ABA)标准510要求每所法学院公布并遵守有关学生投诉的政策,这些投诉涉及学校的法律教育计划.

相应的, 作为美国律师协会认证的法学院, 麦乔治法学院受美国律师协会法学院批准标准的约束. 可以找到ABA标准510 here (pdf). 任何法学院的学生,如果对学校的法律教育计划及其对ABA标准的遵守有直接影响的重大问题,希望向行政部门提出正式投诉, 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将投诉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学生事务助理院长. 投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S. 邮寄,传真或亲自到学生事务助理院长办公室.
  2. 投诉应详细描述行为, program, process, 或者其他有争议的事情, 并应解释此事如何直接影响法学院的法律教育计划及其对特定法律的遵守, 已确定的ABA标准.
  3. 投诉书必须包含投诉者的姓名, 他/她的学号, 他/她的官方法学院电子邮件地址, 以及他/她目前的通讯地址.
    1. 当管理员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学生投诉时, 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学生事务助理院长将在收到投诉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确认. 确认可通过电子邮件,美国.S. 邮寄或个人递送,由副院长选择.
      2. 收到投诉后10个工作日内, 负责学生事务的副院长, 或副院长指定的人, 应就投诉的实质内容作出回应, 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当面的, 并应说明法学院正在采取哪些步骤来处理投诉. 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 投诉学生应, 在调查结束后, 在完成调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作出实质性答复.
      3. 任何关于投诉决定的上诉应提交给教务处副院长. 对副院长的决定提出的任何上诉应提交给法学院院长. 院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任何申诉必须在助理院长或副院长答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4. 自投诉最终解决之日起,一份投诉副本以及投诉过程和解决方案的摘要应保存在学生事务助理院长办公室,为期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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